债权继承范围的确定可以按照遗产的法定继承分配。
1、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合法遗产之一,可以通过实现权利变成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后分配。债务继承范围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和债务,缴纳的税费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因此,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留有遗产,继承人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如无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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