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三种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方法:民事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民事调解是由第三方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但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是依据《仲裁法》规定,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处理,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书、决定立案或不立案、提交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答辩、开庭、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诉讼程序则是当事
法律分析
通过双方协商,可以达成民事或行政调解的解决方案。
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
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
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二)、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
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
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1)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
注意:
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2)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
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
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
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众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
(三)、通过诉讼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
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
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
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执行。
拓展延伸
行政调解与仲裁是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中比较常见的两种方式。行政调解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组成的调解小组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则是指由独立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行政调解和仲裁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行政调解的调解结果可以被行政机关直接执行,而仲裁裁决的结果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行政调解的程序相对较简便,而仲裁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时间成本。
在物业管理纠纷解决中,行政调解和仲裁都可以作为辅助手段。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纠纷的性质、金额、双方当事人意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纠纷金额较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纠纷金额较大,可以考虑行政调解或仲裁。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或裁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或仲裁,可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和诉讼程序中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而诉讼程序则由法院审理。仲裁协议和诉讼程序中的调解都有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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