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未得到裁判允许而擅自离开比赛场地底线的球员都将被视为越位。这种情况通常涉及防守球员在对方球门线附近的位置,且在判断越位时,这些球员需要被考虑在内。
2. 例如,在2008年欧洲杯荷兰对阵意大利的比赛中,范尼斯特鲁伊进的第一个球,尽管在他和球门线之间只有一名意大利球员(守门员布冯),这个球本应被判定为越位。然而,由于帕努奇在之前的角球防守中受伤,滚出场外并未得到裁判的允许,因此这个进球有效。
3. 根据国际足联(FIFA)的足球规则,如果一名球员比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更接近对方的球门线,那么他就处于越位位置。规则明确指出:“如果一名防守球员在比赛中离开场地,并且没有立即返回,在判断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的位置,并由此判断哪名进攻球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这名球员必须被考虑在内。”
4. 防守球员在比赛中离开场地且没有立即返回时,他们在判断越位位置时必须被考虑。这样的防守球员被视作位于他们离场位置最近的边线或底线处。然而,如果防守球员得到裁判的许可离开场地,他们在返回时同样需要得到裁判的许可,这样的球员在判断越位时不被包括在内。
来源:《FIFA足球规则(2007-08赛季)》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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