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调解不成的,离婚诉讼程序将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形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