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村委会贪污补偿金有什么后果?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22:07:11
文档

村委会贪污补偿金有什么后果?

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村委会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时属于刑法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补偿款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贪污补偿款的成立贪污罪。一、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有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3、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否包括村官。村委会的成员如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干部也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推荐度:
导读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村委会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时属于刑法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补偿款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贪污补偿款的成立贪污罪。一、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有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3、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否包括村官。村委会的成员如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干部也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村委会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时属于刑法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补偿款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贪污补偿款的成立贪污罪。

一、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有什么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

3、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否包括村官

村委会的成员如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干部也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如果村干部,将国家发放的一些资金,或者出台的一些政策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利用或者收为己用的话,就可能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三、职务犯罪最新怎么判刑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具体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贪污或者受贿在3-20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300万元之间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300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金额达到6万元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元以上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村委会贪污补偿金有什么后果?

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村委会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时属于刑法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补偿款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贪污补偿款的成立贪污罪。一、挪用公款罪中的犯罪主体有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3、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否包括村官。村委会的成员如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干部也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