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可要求单位补缴,但无双倍工资赔偿。根据相关法规,单位应补足社保费,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如逾期仍不缴纳,可处罚款1-3倍的欠缴数额。
法律分析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保障员工权益:应对未缴纳社保的雇主行为
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员工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维权的具体程序和途径。其次,员工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如果雇主不配合,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员工还可以寻求劳动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支持和建议。总之,未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应积极采取合法途径来追求合法权益的保障。
结语
未按时缴纳社保,单位需补缴并缴纳滞纳金,违约金可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员工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了解法律程序。与雇主协商补缴并要求赔偿,如不配合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员工有权利追求合法权益,应积极采取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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