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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宅基地房屋合同效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02 1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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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宅基地房屋合同效力

1.农村宅基地转让效力分三种情况:2.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4.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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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农村宅基地转让效力分三种情况:2.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4.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1.农村宅火到猪头烂基地转让效吃力不讨好力分三种情合身况:2.对独立自主农村本集体明亮经济组织成动听员之间农村海水群飞项背相望房屋转让合车水马龙同应认定有有气无力效;3.本肚里生荆棘集体经济组耀武扬威织成员与外刚健集体经济组不知者不罪织成员之间瘦削的房屋转让遇难呈祥合同应认定劈波斩浪有效;4.操之过急对农村本集比肩继踵体经济组织坚强成员与城镇敏锐居民之间的耳垂房屋转让合二桃杀三士同应认定无细挑效。内容来自懂视网(www.51dongshi.com),请勿采集!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效,但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过户交易。满足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即可。

一、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宅基地买卖协议是无效的,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此不能对其进行买卖交易,只能在村集体组织成员流通转让。其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为无效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我国目前并无法律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依照规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属于本集体组织的人,无权买卖农村住宅。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的买卖协议或者合同的签订都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村民只能在集体组织中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并不能进行宅基地所有权的买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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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宅基地房屋合同效力

1.农村宅基地转让效力分三种情况:2.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4.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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