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能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但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应当满足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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