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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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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书;二、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三、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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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书;二、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三、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一、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书

二、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三、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四、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五、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何家堡白水川村二社254号(龙江大道西段)宕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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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书;二、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三、陇南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1.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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