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车祸责任划分标准:逃逸、故意破坏、违章、刮撞行人等行为需负全部责任;无过错或故意造事故的无责任;有过错的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逆行、倒车等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其他情况双方需负同等责任。
法律分析
逆行车祸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三、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负同等责任。
结语
根据逆行车祸责任划分标准,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行为将决定责任的分配。若一方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证据、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将负全部责任。若当事人无过错或他方故意造成事故,责任将由无责任方承担。若一方有过错且他方无过错,有过错方负全部责任。若一方有特定情形(如追尾、逆行、倒车等),而另一方无此情形,则有此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若不符合以上规定,双方需共同承担责任。请双方当事人根据这些标准合理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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