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可以在男女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双方去了男女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地民政局可以依法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一、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对方不到场,不可以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时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诉讼方式离婚,一方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在外地离婚怎么办理的
在外地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在外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户口转移了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户口迁移到哪里就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一方需要到另一方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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