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一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要看取得的是哪一部分的使用权利。如果完全取得,才对整块地以及上下取得使用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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