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指的是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动产所有权和设立动产质权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变动生效时间】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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