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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是否合法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03: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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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是否合法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约定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为了避免一些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不去开发,而是进行倒卖,这样会无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高企,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一、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签订。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情况;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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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约定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为了避免一些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不去开发,而是进行倒卖,这样会无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高企,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一、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签订。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情况;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等)。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约定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为了避免一些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不去开发,而是进行倒卖,这样会无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高企,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一、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签订

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情况

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等)

3、转让方对在建工程转让限制条件的不存在或已解决承诺

4、项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性质,获得方式及使用期限

5、转让费用的构成、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6、项目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协助

7、在建工程转让交割日期及方式

8、双方的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

二、建筑工程合同中挂靠和转包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由于建筑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发包方实际已经占有建筑工程,承包方或接受转包方投入的人力、物力已经变成了不动产,根本无法返还,因此,处理因转包合同纠纷而产生的案件时,只能是折价补偿。

建筑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发包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完工程的实际造价支付给施工企业(接受转包方)相应价款。合同已经履行但尚未完工的工程,应当对已完工程的造价予以鉴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完工程的实际造价支付给施工企业相应的价款。

因转包产生的合同纠纷,如发包人起诉,应列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如因转包合同产生纠纷,以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多层次转包的,除诉讼当事人外,应将其它各方列为第三人。

对于因无效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转包方和接受转包方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误工费、停工费、保管费、机械设施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造费、利润、有关费用调整、定额保管费、税金等直接与该工程有关而独立发生的费用等。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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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是否合法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约定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为了避免一些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不去开发,而是进行倒卖,这样会无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高企,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一、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签订。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情况;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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