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时,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人,这样可以维护投资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
一、合伙制企业是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作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独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所以其财产不独立)。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负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什么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对于普通合伙人不禁止用劳务出资。
因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且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有可能造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三、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哪些法律风险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风险:
1、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2、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3、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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