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责任有限。设立条件包括合伙人数量、合伙人类型、名称、出资方式等。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合伙企业无法获得法人资格,合伙人共有财产且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并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公司吗
不属于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最主要区别。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结语
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对认缴出资额负责。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满足条件:二至五十个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实物等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按约定缴纳出资,未缴纳需补缴并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可约定报酬。有限合伙人不得代表企业对外。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区别在于法人资格和责任承担方式。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连带责任。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按比例出资,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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