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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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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二)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四)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五)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六)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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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二)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四)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五)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六)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

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二)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四)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五)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六)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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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二)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四)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五)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六)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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