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一、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主体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般是指在工商登记管理注册的占有超过50%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是指虽不是在工商管理注册登记的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多指隐名股东,即代持股情况,在登记的股东背后还有实际出资的人,他们之间存在代为持有股份的协议,实际控制公司的是隐名股东。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即担任董事职务、监事职务的人员,这个号理解。高级管理人员,除大家熟知的经理外,还可能是专业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四)其他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关联交易方
1、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4、对该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公司的合营公司
7、该公司的联营公司
8、该公司的主要投资者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
二、a股上市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五)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三)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七)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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