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且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一、合伙企业如何成立
合伙企业的成立,有2个步骤。如下:1、申请。让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该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如何办理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方式:
1、准备好名称等信息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工商所进行申请;
2、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受理登记申请;
3、工商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所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企业和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有哪些区别
企业和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个体营业执照是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不具有法人性质,个人所有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集体企业。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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