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禁止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哺乳期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必要时,男方离婚请求可被受理。
法律分析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哪些病不能离婚。对于不得离婚的情况,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哺乳期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拓展延伸
疾病是否会成为离婚的法律障碍?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疾病可能会成为离婚的法律障碍。然而,具体情况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只有在疾病对婚姻关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时,才可能成为离婚的法律依据。例如,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证明疾病导致无法满足婚姻义务,如性生活或共同生活的能力受到严重限制。此外,一些司法管辖区可能要求经过专业医生的诊断和证明,以确定疾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总之,疾病是否会成为离婚的法律障碍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议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疾病可以成为离婚的法律依据。在不得离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此外,哺乳期男方也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不同司法管辖区对疾病作为离婚依据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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