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为了确保开标在所有投标人的参与监督下,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堵塞在开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漏洞,保障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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