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要多久?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21:31:01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要多久?
财产分割官司可能要打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导读财产分割官司可能要打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财产分割官司可能要打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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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要多久?
财产分割官司可能要打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