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短婚,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能要回彩礼。
一、请问解除婚约时男方需要退还彩礼吗
男方解除婚约的情况下,若男女双方属于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之一,女方需要退还彩礼。且后两种情况需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才可以。
二、领证后给的彩礼钱,离婚归谁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三、离婚后,要回来的礼金可以要回吗
要视情况而定。像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一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对于已经登记结婚却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给付彩礼一方也不能要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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