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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1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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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

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仅具有为相关岗位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义务,而且所需费用必须从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得要求职工个人负担。公司将所需费用从你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明显属于转嫁责任。公司内部规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无效。劳动合同约定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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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仅具有为相关岗位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义务,而且所需费用必须从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得要求职工个人负担。公司将所需费用从你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明显属于转嫁责任。公司内部规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无效。劳动合同约定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

《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仅具有为相关岗位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义务,而且所需费用必须从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得要求职工个人负担。公司将所需费用从你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明显属于转嫁责任。公司内部规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无效。

劳动合同约定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本质上属违约金条款。法律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公司合同书上写着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享有通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公司合同书上写着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享有通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不到六个月,公司不退工装费怎么办,而且劳动合同上也写着,是在试用期内离职

试用期辞职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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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

职工离职劳保用品费不能扣。《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仅具有为相关岗位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义务,而且所需费用必须从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得要求职工个人负担。公司将所需费用从你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明显属于转嫁责任。公司内部规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无效。劳动合同约定半年内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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