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用品需要符合国家质量规定,并对劳动用品进行严格的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八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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