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债权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13:15:34
债务人和债权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最大的区别在权利和义务上。债权人享有债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转让权等全面李,而债务人在双务合同中给予一定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体,二者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总而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对应,债权人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导读法律分析。最大的区别在权利和义务上。债权人享有债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转让权等全面李,而债务人在双务合同中给予一定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体,二者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总而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对应,债权人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分析:
最大的区别在权利和义务上。债权人享有债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转让权等全面李,而债务人在双务合同中给予一定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体,二者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总而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对应,债权人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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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债权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最大的区别在权利和义务上。债权人享有债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转让权等全面李,而债务人在双务合同中给予一定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体,二者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总而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对应,债权人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