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1、休年假要扣满勤和补贴还要扣薪资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即: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薪资、津贴(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效益薪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的日薪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薪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资后的月平均薪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实行计件薪资、提成薪资或者其他绩效薪资制的职工,日薪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章执行。
3、如果未及时支付薪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薪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法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薪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如果是以拖欠薪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薪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薪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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