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上的车交警有权拖走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5:49:04
车位上的车交警有权拖走吗
法律分析:车位上的车交警无权拖走,应当通知车主。在交警做出拖车等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不在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导读法律分析:车位上的车交警无权拖走,应当通知车主。在交警做出拖车等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不在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车位上的车交警无权拖走,应当通知车主。在交警做出拖车等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不在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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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上的车交警有权拖走吗
法律分析:车位上的车交警无权拖走,应当通知车主。在交警做出拖车等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当事人不在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