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并未归还超过3个月,以进行营利活动为目的挪用本单位资金,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本单位资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和相关法律依据。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和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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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3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
2、以进行营利活动为目的,挪用1-3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的;
3、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5000-2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拓展延伸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范围
挪用资金罪是指个人或组织将本应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挪作他用,侵占或非法占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必须具备挪用资金的客观事实;二是必须具备挪用资金的主观故意;三是必须具备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刑罚范围较广,一般情况下,数额较大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挪用资金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恶劣情节的挪用资金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范围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护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综上所述,挪用资金罪是指个人或组织将本应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挪作他用,侵占或非法占有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范围已明确规定,以保护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将致力于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解析和专业的辩护服务。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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