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5:55:15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律师解析。企业非统筹部分,是指没有进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的部分,这个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一般发生在较早退休的人员里面,造成的原因,是因为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是由企业核定退休费,企业承担发放的,在进入社会统筹时,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发的,有些退休费的项目,没有被统筹核定进来,属于统筹不承担的部分,这个部分,企业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是属于国家社保部门不予承认的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较早的人员逐步离世,逐渐消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导读律师解析。企业非统筹部分,是指没有进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的部分,这个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一般发生在较早退休的人员里面,造成的原因,是因为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是由企业核定退休费,企业承担发放的,在进入社会统筹时,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发的,有些退休费的项目,没有被统筹核定进来,属于统筹不承担的部分,这个部分,企业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是属于国家社保部门不予承认的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较早的人员逐步离世,逐渐消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解析:
企业非统筹部分,是指没有进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的部分,这个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一般发生在较早退休的人员里面,造成的原因,是因为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是由企业核定退休费,企业承担发放的,在进入社会统筹时,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发的,有些退休费的项目,没有被统筹核定进来,属于统筹不承担的部分,这个部分,企业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是属于国家社保部门不予承认的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较早的人员逐步离世,逐渐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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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律师解析。企业非统筹部分,是指没有进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资金的部分,这个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一般发生在较早退休的人员里面,造成的原因,是因为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是由企业核定退休费,企业承担发放的,在进入社会统筹时,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发的,有些退休费的项目,没有被统筹核定进来,属于统筹不承担的部分,这个部分,企业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是属于国家社保部门不予承认的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较早的人员逐步离世,逐渐消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