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如下:
1、出具并购意向书;
2、调查目标公司;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一、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什么材料
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并购的决议文件;
2、并购的书面协议;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和转报文;
4、外资公司的财物审计报告、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以下:
1、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股东会或主办单位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并购重组的目的都有哪些
并购重组的目的在于,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并购重组的流程如下:1.并购决策阶段,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2.并购目标选择。3.并购时机选择,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预测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时机,并利用定性、定量的模型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企业与合适的时机。4.并购实施阶段,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5.并购后的整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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