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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注意事项咨询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5: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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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注意事项咨询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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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拆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达不成协议应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四)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达不成协议应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四)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达不成协议应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四)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土地使用权法人转让手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注意事项有: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4.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注意事项有: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4.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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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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