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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合理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05: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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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合理吗?

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是否合理需要明确小区的车位数量与小区住户数量的关系,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少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就是合理的,因为也不能出现有的住户一个住户有好几个车位,有的都空着没用,而有的住户一个车位都没有;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多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即是不合理的。小区是属于小区里的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的小区,业主是小区里的权利人而物业不是,现在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的盲点,无法找到支撑或不支撑的依据。有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没有业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即使事情扩大派出所出警,也是以三方协调为主,让物业公司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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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是否合理需要明确小区的车位数量与小区住户数量的关系,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少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就是合理的,因为也不能出现有的住户一个住户有好几个车位,有的都空着没用,而有的住户一个车位都没有;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多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即是不合理的。小区是属于小区里的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的小区,业主是小区里的权利人而物业不是,现在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的盲点,无法找到支撑或不支撑的依据。有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没有业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即使事情扩大派出所出警,也是以三方协调为主,让物业公司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是否合理需要明确小区的车位数量与小区住户数量的关系,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少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就是合理的,因为也不能出现有的住户一个住户有好几个车位,有的都空着没用,而有的住户一个车位都没有;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多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即是不合理的。
小区是属于小区里的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的小区,业主是小区里的权利人而物业不是,现在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的盲点,无法找到支撑或不支撑的依据。有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没有业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即使事情扩大派出所出警,也是以三方协调为主,让物业公司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在颁布这样的通知之前肯定要先征得业主同意,事先跟大家讲清楚。即使实施了,这中间也肯定会有一个过渡期,物业也要替没有车位的业主想好解决的办法,而不能一味用粗暴的手段,直接不让他们开车进小区。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有合同,并且合同中有约定说,没买车位不能开车进小区,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这样的合同,而现行法律中也没有如此强制性规定,物业公司单方面规定业主车子不能进小区,这也不符合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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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合理吗?

小区规定一个家庭只让进一辆车是否合理需要明确小区的车位数量与小区住户数量的关系,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少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就是合理的,因为也不能出现有的住户一个住户有好几个车位,有的都空着没用,而有的住户一个车位都没有;如果小区的车位数量很明显多余小区住户数量,那即是不合理的。小区是属于小区里的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的小区,业主是小区里的权利人而物业不是,现在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的盲点,无法找到支撑或不支撑的依据。有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没有业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即使事情扩大派出所出警,也是以三方协调为主,让物业公司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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