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用工则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岗位指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因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用工单位需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有何规定?
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具体有效期的约定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来确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约定有效期时,应当考虑到工作性质、用工单位的经营状况以及员工的合理权益等因素。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续签合同,则应当重新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补充形式,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具体有效期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期满后,双方需重新约定合同的有效期。请注意,临时用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以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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