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8 18:20:21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