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的解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而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只要符合以上要件,都构成该罪。过失情况下不构成该罪,可按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法律分析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体要件
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要件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讲,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点: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允许他人在其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可见根据这一规定,商标的使用还应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3)情节严重。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四)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本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可能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在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己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结语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只要行为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本罪的客观要件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商标,情节严重。而主观要件则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使用的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只要符合以上要件,都构成本罪。对于过失行为,则不构成本罪,可按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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