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与公司不同,相比公司来说,个体工商户比较自由且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业务的发展,自身的一些信息也需要随之调整,了解对营业执照的变更事宜,利于个体工商户本身尽快地进行业务拓展。
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时地址变更怎么办
个体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应及时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须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经营场所房产证(租房提供租房合同)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因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而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须提交的材料,根据分成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分为两种情况:
(一)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公司: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验证报告原件;
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
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
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法人照片一张;
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9、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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