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16:19:18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导读律师解答。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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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因此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只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