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代购数量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不算违法。代购行为的合法与否,与代购的用途和代购的量有关,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考虑的是量的问题,因为一般很难区别自用与盈利,代购达到一定的量而不按相关规定缴纳关税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四十八条 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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