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缓刑是否属于有期徒刑的判断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16:09:44
文档

缓刑是否属于有期徒刑的判断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内,如果符合条件且没有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但仍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法律分析;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推荐度:
导读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内,如果符合条件且没有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但仍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法律分析;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内,如果符合条件且没有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但仍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法律分析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缓刑只有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施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缓刑是给予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发现有遗漏犯罪或新的犯罪并且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的规定,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拓展延伸

缓刑的法律适用范围及其与有期徒刑的区别

缓刑是指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在判决时暂不执行刑罚,而将被告人暂缓刑罚执行的一种刑罚方式。缓刑的法律适用范围主要包括犯罪事实相对轻微、社会危害较小、对被告人有教育改造作用的情况。与有期徒刑相比,缓刑的区别在于刑罚执行的时间和方式。有期徒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期的刑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监狱执行。而缓刑则是暂时免除刑罚执行,被告人需遵守一定的条件,如不再犯罪、积极参加教育改造等。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条件,缓刑期满后刑罚可被免除。因此,缓刑和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方式和期限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犯罪事实相对轻微、社会危害较小、对被告人有教育改造作用的情况。与有期徒刑相比,缓刑暂时免除了刑罚执行,要求被告人在一定的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条件,缓刑期满后刑罚可被免除。缓刑与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方式和期限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缓刑是否属于有期徒刑的判断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内,如果符合条件且没有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但仍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法律分析;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