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2、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3、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4、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限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一、商标授权许可协议是否需要工商局备案
商标许可协议需要向工商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局不予批准容易造成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哪些不同
(一)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定义不同:
1、商标转让的意思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2、商标许可的意思就是商标使用权的转让,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商标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商标许可后许可人还享有商标的所有权,有的也可以继续使用商标。
(二)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具体不同:
1、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2、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3、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4、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5、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6、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7、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8、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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