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三四原则:在库药品每季度(3个月)要全部养护一次,第一个月养护总库存的30%,第二个月养护总库存的30%,第三个月养护总库存的40%.每个季度这样做,这就是所谓的药品养护三三四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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