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起诉对方胜诉后律师费谁承担?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16:52:33
文档

起诉对方胜诉后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承担方式的,法院会支持合同约定。因此交易过程中,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一、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推荐度:
导读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承担方式的,法院会支持合同约定。因此交易过程中,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一、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承担方式的,法院会支持合同约定。因此交易过程中,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

一、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的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义务等违约责任不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是约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在计算合同违约金的过程中,首先要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内容来执行。换句话说,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来确定。比如,双方约定的按照合同标的的20%来赔偿的话,也是合法有效的。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计算方式,这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标的等具体情况,来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及具体数额。总的来说,无论是法院判决的违约金还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都不能高于违约方造成损失的30%。

二、扣除违约金怎么确定?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1、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的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亦无法确定时,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打交通官司律师费由谁付?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委托律师是自行决定的,而一般情况下律师费也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支付的,但具体针对到交通事故诉讼,那么如果受害人提出的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请求,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判决中法院都是给予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起诉对方胜诉后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承担方式的,法院会支持合同约定。因此交易过程中,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一、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