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结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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