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费应当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18岁以后,父母没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3.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等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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