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当事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胜诉的,可以算劳动关系解除。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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