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什么条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07:03:23
上市公司要什么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导读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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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要什么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