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依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募发行包括的情形有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07:01:09
文档

依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募发行包括的情形有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通过公开营销等方式向没有特定限制的对象募集资金的业务模式。为适应更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募没有合同份数和起点金额的限制。因为涉及众多中小投资人的利益,监管当局对公募资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内容、风险防范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参加人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
推荐度:
导读(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通过公开营销等方式向没有特定限制的对象募集资金的业务模式。为适应更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募没有合同份数和起点金额的限制。因为涉及众多中小投资人的利益,监管当局对公募资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内容、风险防范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参加人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通过公开营销等方式向没有特定限制的对象募集资金的业务模式。为适应更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募没有合同份数和起点金额的限制。因为涉及众多中小投资人的利益,监管当局对公募资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内容、风险防范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参加人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
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公募发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发行人要有较高的信用,并符合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公募的载体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形式。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证券的有利之处在于:
①公募以众多的投资者为发行对象,筹集资金潜力大,适合于证券发行数量较多、筹资额较大的发行人;
②公募发行投资者范围大,可避免囤积证券或被少数人操纵;
③只有公开发行的证券方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因此这种发行方式可增强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
然而,公募方式也存在某些缺点,如发行过程比较复杂,登记核准所需时间较长,发行费用也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依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募发行包括的情形有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通过公开营销等方式向没有特定限制的对象募集资金的业务模式。为适应更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募没有合同份数和起点金额的限制。因为涉及众多中小投资人的利益,监管当局对公募资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内容、风险防范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参加人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