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很少自动认罪,通常是在法院掌握证据无望时才认罪。如果不承认犯罪,刑事侦查机关应负责调查取证。如果有足够证据,即使没有口供,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的情况只占少数。最常见的情况是当嫌疑人发现法院已经掌握了自己犯罪的证据,且辩解无望时才会认罪。因此,对于犯罪不承认的问题,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时,应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
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尤其在司法系统中,凡事都要讲求证据。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如果罪犯不承认犯罪事实,就需要收集证据,刑事侦查机关也会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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