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一、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如下:
1、上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网上申报。进入申报系统,核对基本信息,申报,申报状态查询。
二、土地使用税缴纳方式如下:
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
2、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5、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6、应纳税额计算。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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